邬先生近日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闹心事:买了一处二手房准备办理落户,可是在交易时由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估价凭据到办落户的时候却不好使了,要想落户必须有公安局指定的评估中心出具的评估报告。二手房评估的繁琐,令很多二手房购买者很是不解。 困惑:落户还要再次评估 邬先生最近在红旗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按照有关规定,邬先生在开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评估并交易成功,该中心为邬先生进行了免费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上面写明评估值为16.8万元。评估报告在交易后由开发区房产交易中心保存,并开具了根据评估额产生的正规税收发票。 按照哈市有关落户规定,外埠人员购买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可办理落户手续。邬先生想办理落户,于是拿着税收发票来到公安局办理落户。但工作人员告诉他,他没有在政府认定的估价公司评估房产,不能办理落户,必须要到政府指定的三家房产估价公司之一重新评估,评估费用是千分之五。照此计算,邬先生的二手房再评估一次要花1300余元。 对此邬先生很不理解:“我只是落户,有再评估一次的必要吗?而且我是按照规定在购买二手房的所在区房产交易中心交易的,本身就是指定机构了,为什么落户还要再到指定其他机构重新评估?” 走访:贷款、落户各自指定评估机构 记者致电市公安局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办理二手房落户,确实要有这三家机构其中任意一家出具的评估手续,否则不能落户。记者问为什么由这三家来负责二手房落户的评估,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近年一直都是这三家来负责,他们是政府承认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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